服务热线 13158069704

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文章详情

不适用交通事故调解的纠纷有哪些?

2016年2月6日  遵义交通事故律师   http://lbjtsgls.maxlaw.cn/
哪些条件下,不适用调解交通事故纠纷? 答:《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

  哪些条件下,不适用调解交通事故纠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延伸阅读】

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事故诉讼

交通事故鉴定

交通事故处理





文章来源:遵义交通事故律师

律师:钱应琴[贵州]

贵州载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158069704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lbjtsgls.maxlaw.cn/news/view.asp?id=841074704616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