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3158069704

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文章详情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诉讼时效是否为一年?

2014年6月27日  遵义交通事故律师   http://lbjtsgls.maxlaw.cn/
没办理完这案子 永远不会过期 《民法通则》135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为一年。最高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试行)168条规定:人身伤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计算;伤害不明显的从确诊之日起算。
文章来源:遵义交通事故律师

律师:钱应琴[贵州]

贵州载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158069704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lbjtsgls.maxlaw.cn/news/view.asp?id=789278076448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