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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如何处理?

2014年6月14日  遵义交通事故律师   http://lbjtsgls.maxlaw.cn/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评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评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文章来源:遵义交通事故律师

律师:钱应琴[贵州]

贵州载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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