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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道路施工导致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

2014年4月3日  遵义交通事故律师   http://lbjtsgls.maxlaw.cn/
道路施工作业或者是道路出现损毁,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l05条规定,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文章来源:遵义交通事故律师

律师:钱应琴[贵州]

贵州载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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