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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直接损失费赔偿
2014年2月19日
遵义交通事故律师
http://lbjtsgls.maxlaw.cn/
财产直接损失费赔偿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文章来源:
遵义交通事故律师
律师:
钱应琴
[贵州]
贵州载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158069704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lbjtsgls.maxlaw.cn/news/view.asp?id=77787119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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