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行车常识
2014年2月19日 遵义交通事故律师 http://lbjtsgls.maxlaw.cn/
一、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高速公路是全封闭、全立交、控制出入口,设有中央分隔带及多种安全、管理、服务设施,专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公路。高速公路包括中央分隔带、行车道、路肩、加速车道、减速车道、上坡车道、跨路桥、匝道、外环和内环、入口和出口等组成部分;行车道又分为内侧车道(亦称超车道)和外侧车道。二、不准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根据《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的规定,非机动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牵引车,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准进入高速公路。另在实习期的驾驶员不准驾驶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人不准进入高 速公路。三、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前的注意事项 1.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和交通广播信息。 2.检查所驾车辆的技术状况:加速性能是否良好;车辆的转向、制动、轮胎、灯光、后视镜等设备是否正常。 3.为了防止因燃料、冷却水和机油不足而造成停车,在上高速公路前,必须对车辆进行下列检查:燃料是否充足;冷却装置是否漏水;冷却水是否充足;散热器盖是否拧紧;发动机油量是否合适;风扇皮带的松紧是否适度,有无损伤;轮胎的气压是否合适;轮胎胎冠花纹是否符合标准,有否破裂和割伤暴露出轮胎帘布层。 4.检查货物装载状况。高速行驶时货物易滚落、飞散,因此,货物的捆扎应平衡、牢固。 5.随车携带“故障车警告标志牌”等停车显示器材。 6.安排好行车计划。长时间连续高速行车是危险的,要制订有适当休息的行车计划。 7.配备灭火器。四、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的注意事项 1.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起点时,应当尽快将时速提高到50公里以上;从匝道入口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必须在加速车道上提高车速,驶入主车道时,不得妨碍已在主车道行驶的车辆,应在外侧车道行驶。 2.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汽车驾驶员和前排乘坐人应系好安全带。驾驶员不得打电话,不得用耳机听录音机。货车除驾驶室和车厢经核准设有的固定座位外,其他任何部位都不准载人。乘车人不准站立,不准向车外抛弃物品。二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准载人。 3.车辆通行时,应当在行车道上行驶。小型客车在中间行车道上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等在右边行车道上行驶。摩托车在最右侧车道上行驶。 4.车辆行驶中不能任意变更车道,需要变更车道或者超越前车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夜间还须变换使用远、近光灯,确认安全后再变更车道。超车时只允许使用相邻的车道。驶入超车道的车辆在超车后,应当立即驶回行车道,不得长时间占用超车道。车辆不得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 5.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50公里,最高时速不得高于110公里;但遇有限速交通标志所示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应遵守交通标志或者标记的规定。 6.高速行驶中要避免猛打方向盘,遇有大风时,方向盘不易控制,要降低速度,谨慎驾驶,特别是在遂道和开凿的山路出口处,要注意侧风使方向盘偏斜。 7.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不得倒车、逆行,不准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转弯;不得进行试车和驾驶教练,不得在匝道上超车、停车。 8.车辆载运危险物品,或者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道路交通管理有关车辆装载规定的,须经主管公安机关批准,按指定路线、时间、车道、速度行驶。 9.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同一车道的后车与前车必须保持足够的行车间距。时速为100公里时,行车间距为100米以上;时速为70公里时,行车间距为70米以上。遇大风、雨、雪、雾天或者路面结冰时,应当减速行驶。 五、遇有低能见度气象情况时的注意事项 1.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200米时。必须开启防眩目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保持15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2.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时,必须开启雾灯和防眩目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保持10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3.能见度小于100米大于50米时,必须开启雾灯和防眩目近光灯、示宽灯、尾灯,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保持5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4.能见度小于50米时,车辆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此时已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必须按规定开启有关灯光,驶离雾区,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六、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应该向后续车辆发出危险信号,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需同时开启示宽灯和尾灯。司机和乘车人必须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紧急停车带内,并在肇事车后100米外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牌”,立即通过紧急电话报告交通警察或高速公路监控室,简要叙述以下内容:事故地点、时间、状态(碰撞、翻车、燃烧等)、规模及人员伤亡情况。与此同时,其他人员应该采取措施,救护伤员,保护现场。如有需要立即送医院救治的伤员,可向过往车辆发出求救信号,但不能试图强行拦截车辆求助或自行在行车道上抢救伤者。 七、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怎么办 1.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中,因故障等需要临时停车检修时,必须驶离行车道,停在紧急停车带内或右侧路肩上,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在车身后100米处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牌”,夜间还须同时开启示宽灯和尾灯,以引起后续车辆驾驶员的充分注意。 2.在行车道、加速车道、减速车道等车道上,因故障不能行驶时,应迅速用就近的紧急电话或其他通信设备呼叫清障车和报告交警,尽快将车辆移离高速公路。如有可能,可挂一档或二档,使用电池带动发动机,将车移动到紧急停车带或右侧路肩上。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人员要离开汽车,站到波纹钢护栏以外的路肩上或其他安全地带避险。 3.需要清除滚落、飞散在高速公路上的货物时,要使用紧急电话请求有关部门协助清理。八、车辆驶出高速公路的注意事项 1.车辆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按出口预告标志进入与出口相接的车道减速行驶;从匝道驶离高速公路时,必须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然后经匝道驶离。若错过出口,必须继续向前行驶,直到下个出口才能驶离。 2.从高速公路进入普通公路时,要迅速采取普通公路的驾驶方法,按相应的规定驾驶。